做了一个梦

Processed with VSCO with 6 preset

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公司考核,老板要求写一篇短文章,主题是喝的东西,很像新概念作文大赛现场。因为没太听清题目要求,我心里一阵惊慌,想着是要写汽水还是别的什么。

考核有个要求是不允许使用网络。我暗忖这个要求真机智,毕竟现下很多二三流作者离了网络也活不长。身边的同事们开始奋笔疾书,我思索着喝的东西怎么才能跟人生挂上钩。我得写点不得了的东西,立意一定要高,像韩寒《杯中窥人》那种的,扯上些人性,应该能通过考核。

不懂解梦这门学科,但总觉得这个梦好像有什么暗示。来自老板的精神压力?怕自己写不出什么好东西的担忧?到了一定年龄还一事无成的紧迫感?唔,这就是人生四分之一会遭遇的迷茫期了吧。

上一份工作离职前,跟两位同事聊自己想做什么。同事问:「你喜欢做什么?」我犹豫了一下,说:「写字和拍照吧。」然而,喜欢的事不一定是最擅长的事。我试着向喜欢的媒体投了一份简历,倒是入职了,只是还是做了产品设计。

我并非不喜欢产品设计,只是好奇靠文字生活会怎样。写作就像没能在一起的初恋,真的站在我面前,也未必有勇气冲上前,我挺懦弱的。总是拿殊途同归安慰自己,做产品和写文章是一个道理啦,反正一样,都不一定能让这个社会往前走一点。

过年回家念了旧,翻看跟朋友的往来邮件。每个阶段都有人在鼓励我:「你会是一个好记者。」原来我以前那么想做记者,为什么?想把信息整合分享给更多人?想对别人输出价值观?归根结底,所有的工作都是在表达自我,方式不同罢了。

回国之后没有采访任务了,也不怎么写东西了。中文和英文一起退化,写不出什么好句子。想起之前在佛州小村子里写半版或者整版的 feature story,算不上满意,但报纸拿在手里,踏实。讲起来我是个守旧的人,喜欢报纸、杂志,喜欢一件一件实在的事。做产品也是,有什么大话需要说呢,去试、去做就好。

2016 年不是很容易,经历了一些痛苦,工作上的、生活上的。年末去柬埔寨,又被问到「梦想是什么」,一瞬间有点懵。问的人说,他的梦想是可以有选择。是,你不得不承认,生活有时候是没得选的。我想了想答,希望能有一两件可以抱有持续热情的事。持续的热情,不会因为外界条件的变化而消减。

年后回北京的高铁上,想过去十年的变化,没什么值得雀跃的事,不算把自己照顾得很好,更别提照顾家人。不过还好,也不太差,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可以不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至于开头说的那个梦,醒来不记得梦里的我有没有完成那篇命题作文。不过,因为它写了今晚这一篇,也算没有白梦一场。2017 年,希望我们都不必被迫做选择,都可以去做喜欢的事。

人生艰难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口头禅变成了「人生艰难」,缘起该是林宥嘉的那句歌词「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博客时代现在看来已经有些遥远。我有一个 Chrome 收藏夹叫 Blogs,里面有王小峰、韩寒、柴静、许丁丁、奶猪、和菜头等等,他们中的一些人从博客转到了公众号、一些人则不知道去了哪儿。我也很久没在网络上写感春悲秋的文字。昨天打开以前的博客看了几眼,有矫情的时刻,但大多数时候还挺真挚的。

我决定把写博客的习惯捡回来。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写文字应该是要对别人有帮助的。也许是学新闻时养成的习惯,行文应当少用「我」、尽量避免暴露自己的情绪。因为这样,我忽略了自己的感受。我快要忘了,文字,除了为他人提供信息外,还可以表达自己、纾解情绪。

是的,我又开始记录了。也许这些生活的琐碎对你没有什么用,但它们会让你更接近真实的我。哈哈,说得好像有人愿意了解我似的。

城市 | 纽约,纽约

9108101806_24b42bb05e_z

不知道怎样算是了解一座城市的最佳方式。有人说必须要住上一阵子才能了解,可是拿纽约为例,住在上东区和法拉盛想必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如果把人类对一座城的了解想象为一个多维的坐标,根据停留时间和体验深浅的不同,每个人在这个坐标上占据不同的位置。当足够多的样本出现,我们对这个城市的了解渐渐丰满。那么,就从纽约开始吧。

拥挤的都市

只去过纽约两次,加起来时间不到一周。数码相机记录了上面那张照片的拍摄时间:EST 2013:05:24 10:22:55。我对纽约的印象就像这张照片:拥挤的、黑白的。2010 年曼哈顿区的人口密度为 25,846 人每平方公里,是全美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做下对比吧,2012 年,北京最密集的西城区,25,469 人每平方公里。

ny map

纽约市 (City of New York) 有五个行政区:Manhattan, Bronx, Brooklyn, Queens 和距离它们有点距离的 Staten Island。如果你常看美国影视剧,应该对这几个区有一些刻板印象:Manhattan 住着有钱人、Queens 多移民、Brooklyn 多嬉皮、Bronx 为黑人区。

纸上纽约

关于纽约的文字很多,但最有名的一定是 E.B. White 老师的《Here is New York》。也正是重读这篇文章,让我有冲动要写这座城市。其实我哪有什么资格和立场讲纽约,权当是一个过客的「行前攻略」罢。

回到《Here is New York》,虽然这篇文章写于 1949 年,但很多文章里对这座城市的描述到今天也还适用。比如文章里说,纽约像是由各个小社区集合而成的城市,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则。

66 年过去了,纽约每天都有新的变化,但很多社区的文化氛围依然维持了很久之前的样子。比如 Manhattan 的上东区 (upper east side, 中央公园东) 一直都是被上流社会的人群占据,而上西区的人则多被认为是年轻文化精英的聚集地,当然,这与哥伦比亚大学在这个区域有关。Greenwich Village 依然如 1949 年一样,是一个较专注于艺术的区域。

舒国治在有篇文章把纽约唤作「外地人的天堂」,大意是说作为过路客的我们只是看到纽约外表的光鲜亮丽而体会不到当地人的一些挣扎。摘一段感受一下:

他不知道Hell’s Kitchen在哪里(虽然离他住的旅馆只隔几条街),也有些公司朋友住在 Tudor City 这个四十二街东边尽头的公寓群裡,但他去过连许多纽约客都没有去过的自由女神像脚底。他不但去过有名的中央公园、华盛顿广场公园,还去过格拉姆西公园(Gramercy Park)这个只许左近居民用钥匙才得进入的「私园」;但即使如此,他仍然不知道这个尊贵雍容之区旁边存在著不少供穷苦老人栖身的 SRO 长期旅舍(Single Room Occupancy,单身旅舍,有的人一住数十年,每月付八、九十元,房间只容一床,往往臭不可堪)。

—— 摘自《外地人的天堂》

9108102630_7fc3bf36b6_z

多少年来、多少移民驶入纽约港、看到这座自由女神像,他们操着不同的口音大声喊:America!多少人的美国梦开始于此。常有人说纽约的魅力在于她的包容性,所以我们用「大熔炉」来形容她。包容是一个很温柔的词汇,事实上,纽约的包容更多的表现形式是她的不在乎。不同种族背景、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不同个性的人们通通都聚在这里,再奇怪的你,也变得稀松平常。一切的行为都脱离了传统的束缚。所以 E.B. White 在《Here is New York》里说,对纽约最常听到的概括是:「It’s a wonderful place, but I’d hate to live there.」

艺术纽约

纽约最不缺的或许就是艺术家。艺术家是国内的翻译,英文是 Artist, 更准确的翻译或许是「手艺人」,这点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也提过。书里还提到 80 年代画家们租不起曼哈顿的 Loft, 所以开始往南移动,也就是 Chelsea 区,位置在上西区南边一些。2004 年纽约政府花 5,000 万美金将废弃的铁轨改造为现在的 High Line Park, 成为文艺青年去纽约的必观之景。

7892053624_7757a9401d_z

Chelsea 区街头有各种的涂鸦,几乎每条街都有画廊。陈丹青在《纽约琐记》里第一篇就讨论了艺术家与画廊的关系,而且书里他一直强调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需要艺术,艺术需要钱,很多很多钱。」他说他留在纽约,是为了可以随时看到那些画,大都会博物馆、现代艺术博物馆 (MoMA) 等等。80-90 年代的纽约,接纳了很多华人艺术家,那批人中包括李安、姜文、冯小刚、陈凯歌、艾未未、顾长卫、北岛、谭盾等。

大都会和 MoMA 各去了两次,每次都是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却仍然有很多没有看到。突然开始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趋之若鹜地想要去纽约,为什么那么多艺术家再挣扎也要坚持在纽约,为的就是这些精神食粮吧。除了画展,纽约还有数不胜数的话剧、音乐会可以欣赏。下班之后能听一场爵士,光是想就觉得惬意。

7892053122_8dc92bc8dc_z

光影纽约

说起大都会博物馆,门口的台阶在美剧《绯闻女孩》中出镜率颇高,是 Queen B 跟她的小跟班儿们商讨计策的根据地。在纽约,好像随便找一个人拍照都可以拍出些故事。一个证券交易员这么做了,他辞了工作用相机拍下住在纽约的人们,发在脸书和 Tumblr 上。后来他的照片集结成了一本书,叫作《Humans of New York》。

7892051696_ccacf165ca_z

纽约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着可能性的城市。2011 年跟艳姐一起来这边,她去 Soho 区逛街 (Soho 有很多独立设计师的店铺,常能偶遇时尚圈的大咖),我一个人在 Chelsea 区散步。八月的纽约,有风有树荫不觉得热,路上没什么行人,不知不觉我从 Chelsea 走到了 Greenwich Village,遇见《老友记》中那栋剧情转场时常出现的楼。

有很多美剧的背景都设定在纽约,其中包括情景喜剧《宋飞传》、《老友记》、《老爸老妈浪漫史》、《破产姐妹》(背景设定在布鲁克林的 Williamsburg 区),还有经典剧集《欲望都市》、《广告狂人》等。

new york city

导演们是偏爱纽约的,因为她的多元简直就是故事发酵的好地方。从伍迪·艾伦到马丁·斯科塞斯,再到在《纽约,我爱你》中合作的 11 位导演,再到话唠三部曲女主角朱莉·德尔佩自导自演的《2 Days in New York》,每个人心中似乎都有一个纽约故事。然而,或许是因为对早期的电影记忆不深,反倒是提到纽约,总想起凯瑞·穆里根在《Shame》中演绎的那首《New York, New York》,性感而动人。纽约,The City that Never Sleeps。

一座城太难讲述,写了删删了写,我终究是给自己挖了个坑。不管了,写都写了。至于看没看完、喜不喜欢,是你的事了。

由 Hexar AF 试机卷聊起

000001

这是 Hexar AF 试机卷的第一张。虽然是一张废片,可却说不上来由得喜欢,或许是因为它「很有夏天的感觉」吧。拥有这台巧思,已经是三个月以前的事情,昨天刚收到试机卷的照片,差不多一半儿还算能看。毕竟是一台小傻瓜,拍起照片来除了构图和光线几乎不需要想什么。每张照片都有记忆,即使它是一张废片。说是废片,有显像的部分色彩还是挺好看的,西瓜真是上镜的水果。说起来在这个数码时代,可是有不少人喜欢加漏光的滤镜营造过曝的效果喔。

前阵子陆续地看完了荒木经惟、杉本博司和森山大道老师的书,从文字上看三位老师风格迥异。用个过时的网络用语区分类型:杉本博司老师是文艺青年、森山大道老师是普通青年、荒木经惟老师就是… 嗯,三位老师我都很喜欢,可看得最多的或许还是荒木经惟吧。杉本博司老师在《直到长出青苔》中与自己对话,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问:相机和人类的眼睛,在看的方法上有什么不同呢?答:不同的地方是,相机虽会记录,但没有记忆。」

试机卷用的是最普通的 Kodak ColorPlus ISO 200,其实对于 Hexar AF 来说 ISO 100 的卷会更合适,因为快门速度最快只能到 1/250,所以白天的时候基本用不了 F2 的光圈。我配了一个 ND4 的滤镜,所以白天的拍摄也还算能看。

000020

这个卷儿里 36 张照片,时间跨度三个月。先是拿到手跟蔡妹吃饭试了一张,然后 Team Building 带出去拍了几位同事的肖像。接着回上海看牙齿,顺便约看的梵高展刚好在中共一大会址那边,便顺手拍了几张老上海。回北京后,好容易跟蔡妹一起要去拍向日葵,结果花儿没了,而且因为相机没电只拍了一张就收工了。后来发现不是没电而是滤镜那边没拧好才出现的 Err 报错,而且 Hexar AF 偶尔会出现装了滤镜对焦失灵的情况。这一卷的后 12 张全部在办公室内完成,成片率低。可能因为室内的光线问题,有好几张完全虚焦,只有一张大花还算可以看。

000027

当然啦,不是有只猫就可以假装荒木经惟老师的。但是我开始想玩儿胶片的确是受到他老人家的影响。他在《漫步东京》那本书末尾提过说玩摄影一定要用胶片,数码不算数。荒木经惟对数码摄影的态度我们都是了解的。嗯,写到这里,我觉得还是得把他的原话呈现一下才好。从床上爬起来找到书里的句子,一个字一个字敲给你看。

不必勉强通过摄影试图表达什么,因为城镇与巷道都清楚地说明了一切。况且照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拍得平凡无奇才有韵味。不必考虑太多,凭直觉按下快门就对了,记得一定要随兴之所至,因为摄影机会好好地帮我们看着,所以没问题的。摄影的最高境界,不就是这么回事吗?只不过,以数码相机随手拍下的不算哦。必须先让被摄体的影像烙印至底片上再显像出来,这个过程是绝对不可省略的;换句话说,一定要经历这段「魔爱」互动的缓冲,这是为了让摄影师捕捉与被摄体之间的「逢魔时刻」,唯有留出这段空档让双方呼应吐息,摄影师才得以看见被摄体真正的内在。——节选自:荒木经惟《漫步东京》阿夜 译

对,就是他说的「逢魔时刻」把我拉入了胶片的世界。因为自己不会冲洗底片,所以可能我体验到的「逢魔时刻」并不那么完全,但我的确觉得从拍下到看到这段时间的空档很美妙。今天在推特上笑说每次看到冲扫出来的照片都有一种「天呐,我竟然拍过这么好的照片!」的感觉,真得感谢这个时代还在认真做胶卷冲扫的老师们。

000014

小别胜新婚?不知道能否这样形容从拍摄到显像中间的等待时间,怪怪的,但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试过你就知道。荒木经惟老师还说过,一张照片成功与否,并不是器材有多好,而是你与被摄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我很认同。每个人都有他最好的角度,你需要跟他建立联系才能找到那个角度。回想了一下我拍过的姑娘们,按下快门的瞬间,的确是我觉得她们最美的时刻,就像上面这张一样。

据说黑巧思是非常适合街拍的机器,一方面因为街拍是 35mm 镜头的本命,另一方面因为它有个静音功能,而且长相也比较低调,不如银巧思那么引人注目。插个题外话,有人说 Ricoh GR 适合街拍也是因为长相不入眼,会让被摄者防备心不那么重,看到这个评价不禁笑出声,当下还挺替 GR 抱不平的,但 GR 这种内涵机哪需要什么亮骚的长相证明自己的价值。

000023

上图拍摄于上海地铁七号线,真是个奇怪的与路人合影的方式。在摄影论坛看过 Hexar AF 黑白卷迫冲的一系列地铁人物照片,很棒。这张照片是随手拍的,也不记得当下是什么心情,但看到冲扫出来的相片还是很惊喜的。大概是我的错觉,总觉得胶片摄影中人的眼神更精确,像是定格在上个眼神到下个眼神的瞬间。

Hexar AF 真是个不错的机器。在它之前,我借过朋友的一台 Olympus Om2n 玩儿,成片效果也很不错,改天有机会再聊。对于胶片摄影,我只是个刚入门的学徒。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到能够独立完成拍摄及冲扫程序的那一天,我都只能算是一知半解。

最后,你可以访问我在 Flickr 上的 Hexar AF 相册 查看更多黑巧思拍摄的相片。嗯,希望它是个会时常更新的相册,欢迎交流。

完美结局

即便 18 年后的今天看 1997 年上映的《我最好朋友的婚礼》,还是为自己作为观众的自作聪明而惭愧。影片始于男女主角间的一个约定:若 28 岁仍然男未婚女未嫁,便与对方结婚。没错,大概就是「互为备胎」的意思。聪明的你一定知道,之所以会有故事,一定是有一方将另一方抛弃在了奔三路上。在这个故事里,女主 Julianne (Julia Roberts 饰) 是被抛下的那一个。更惨的是,不仅被抛下,还要帮着张罗男主 Michael (Dermot Mulroney 饰) 的婚礼。明明大学时 Michael 是死缠烂打的一方,明明痴痴爱了她 9 年,说有新欢就有新欢,这口气怎能下咽,所以女主抱着抢婚的心态从纽约赶到了芝加哥。

看惯好莱坞 Happily Ever After 模式的我们,早已料定这是个俗套的故事,并等待影片结束时内心可以飘过那句:「看,我就知道是这样。」提醒你,可别高兴得太早。为了破坏准新郎与准新娘 Kimmy (Cameron Diaz 饰),Julianne 可谓是煞费苦心,而且也算是有收效。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这个电影怎样结束才算是「大团圆」?我们来看一下几种可能性:Michael 和旧爱 Julianne 破镜重圆?Michael 与富家千金未婚妻 Kimmy 情比金坚百拆不散?Michael 在两难的境地谁也没选决定去找寻真我?结局还能有更多种,不一一列举。所以,旧爱 vs. 新欢,你站在哪一边呢?你觉得,到底哪一方是真爱?

在影视剧里,编剧让谁是真爱谁就是真爱。《我最好朋友的婚礼》不难看的地方就在于,你不太能猜到编剧站在哪一边,好像每隔十分钟剧情的走向就会有一些变化。就好像编剧面前摆了一架天平,Julianne 和 Kimmy 各占一边,左边戏份重了编剧就往右边加点儿,右边戏份重了再往左边加,一来一往构成了整部戏的节奏。费尽周折的拆散究竟有没有成功要你自己看过才知道,不过那句老土的话怎么说来着,生活远比电影精彩。你经历的和听过的爱情想必不会少,你又能准确判断哪一个是真爱呢?

真爱,是一个放在谁身上谁就会发光的光环。就像某娱乐记者在评价一位女明星时说的:「别人抢姐妹的男朋友就是不要脸的小三,而姐妹抢别人的男朋友就是真爱。」爱情里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先来后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完美结局,不过都是编剧营造出来的假象罢了。你有没有想过,男主与女主在一起的那一刻,便意味着男二或女二要躲在某个角落黯然神伤。是喔,有谁会认真去想那些配角的人生呢?

记得看完《泰坦尼克号 3D》,我开玩笑说,即使 Jack 活下来,他和 Rose 可能也会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所以,完美结局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某一瞬间的一种让大家都满意的状态。观众不在乎后续的故事,只要幕布落下时主角们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就好。完美结局放在童话故事里,大概就是: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记得有段时间流行童话结局续写,写灰姑娘与王子吵架、白雪公主跟老公冷战,总之就是把柴米油盐拉入童话故事,让读者意识到:哦,这才是生活。

童话结局大多美好,所以歌里才唱它们「都是骗人的」。然而,对电影结局我们有不一样的期许:有时候希望它接近真实,有时候又希望它可以完美到不真实,给艰难的人生带去一丝慰藉。又或许,我们并不在意结局究竟是怎样,Michael 选择 Julianne 还是 Kimmy 其实又有什么紧要,我们只是想在 100 多分钟的时间里,从那些人物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好了,看完《我最好朋友的婚礼》的你,不妨告诉我,你在谁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呢?

电影:My Best Friend’s Wedding《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杨总

我有一个同事,叫杨威。郭德纲老师说名字带出性格,为了显示「威」的特征,杨威的微信头像是一只老虎。但是,是一只泪眼汪汪的小老虎,所以由此可见,杨威的内心是柔软的。继承了留学生界的昵称起法,贵荚喜欢称呼同事 X 博、X 总、X 老师,在我进公司的时候杨威已经不是杨威,而是杨总。对杨总的第一印象是他坐在小西天办公室的角落,电脑插着音箱,负责播放办公室的下午茶音乐。

我们都很相信杨总的品味,因为杨总是搞音乐的。每次我说完这句,杨总都会淡淡一笑,说:「不,我是被音乐搞的。」作为一个运营,杨总的职业路径是这样的:豆瓣、多米、贵荚。如果你使用过上述任何一款产品听音乐,你多半都被杨总服务过。杨总是我认识的听过专辑数量最多的人,豆瓣标记的数目是 8318 张,相信这个数还会持续增长。想起之前面试过的一位同学,他说他觉得自己是同龄人中听歌数量最多的人。我问多少,他说两万多首。我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杨总的听歌数量,保守估计也得超过五万首了。

那一刻,我觉得杨总就是我心目中「听歌多」的标杆。倒不是说音乐运营这件事一定是听得多就会做得好,但「观过世界才能有世界观」这话总没错。杨总是我们的同龄人,但长相上比较稳,重。杨总大学学的是经济,他总说自己上学的时候不学无术,说我们这些研究生应该比他更有追求,更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怎么听都好像在抹黑研究生,不过我知道杨总是打心眼里为我们好。杨总说,上学时其他人都是去网吧打游戏,他是去网吧扒音乐的。我不觉得那叫「不学无术」,我想他对音乐的积累应该是在那时达到峰值的。我始终相信,花在任何事情上的时间都会有回报,只是迟与早的分别。

杨总来自古城西安,一个生长了张楚、郑钧和许巍的地方。有回做一个地名的歌单,西安我收的歌是黑撒的《西安事变》,杨总说:「把《长安县》放进去吧,私心。」长安县里有句词说:「长安县,呆哪都很舒坦;长安县,虽然妹子都不好看。」杨总的妹子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陕西人,好看得很 (此处请使用西安话朗读)。每回说去看 Live 演出,杨总都会先跟妹子「请示」。妹子乖巧可爱,爱听音乐,但没有杨总那么得爱,说以前经常陪他一起看演出。聊及幸福感,杨总说:「毕业刚来北京,每周听完演出坐夜班公车回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某回聊天,杨总说:「以后不想做音乐相关的工作了。」我以为他说着玩儿的,他那么爱音乐怎么可能呢。结果昨天,杨总宣布要去深圳做产品经理,可能是通讯聊天、也可能是新闻,但一定不是音乐产品。他说:「被音乐搞疲惫了。」所以,爱好和工作这两件事终究还是不能搁在一起吗?想起大学时在校广播站写乐评的朋友跟我说:「不要把爱好变成工作,会很辛苦。」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爱好和工作的关系,不知道杨总的想法是怎样的。

我们总是嘲笑杨总住在遥远的通利福尼亚,以前在小西天办公,杨总每天骑电动车上班。想象杨总骑着他的白色小电驴穿过长安街、路过天安门,头发被风吹起的样子,大概满脑子都是音乐和理想吧。换一座城市和换一个工作类型都是需要勇气的事,杨总一次性都做了。杨总是爱音乐的,就连他的房东都是红极一时的网络歌手,不要问房东是谁,他只是一个传说。

杨总是一名摇滚青年,最爱的乐队是 Guns N’ Roses,他说他如果英文够好,一定会去翻译摇滚传奇们的传记。每个人都要生活,摇滚青年也得吃饭。就在刚才,杨总发来一条信息说:「刚卖电摩遇到一傻逼,下午电话和我砍价半天,从 2500 刀到 2000。 刚才面交看看觉得不错又说能不能再少点,我下午看的一个 1600 才。 我说你去买 1600 吧就走了。」一个会过日子的摇滚青年形象顿时跃然纸上。

杨总就要跟他的妹子去深圳了,会租一套房子,把房间打扮得温馨,或许还会买一个小电驴。可能会在深圳安家,也可能不会。我们开玩笑说杨总可以住在南山区唱南山南和西安西,约好去深圳的时候会看他和他的妹子。认识杨总快一年了,他的手机铃声一直是刺猬乐队的《树》。那么,就以这首歌的歌词作结吧,「但愿这一切都不会失去」,希望「你期待已久的惊奇,会在某天统统降临」。

Oh, Spring!


Mar. 20 2015 / Dongsheng Tech Park, Beijing / A noon stroll
最近的 instagram 以及朋友圈里都是花儿的照片,春天是真的来了。

从同学那里掳来一台相机玩儿,加上这周又有特别美好的双休,应该可以出去走走了。顺提,昨晚去学妹家吃饭,打车回家遇着一位兼职专车司机,聊天关键词:公务员、环保局、柴静、农展馆、专车收入。有趣的是,回家以后发现今晚我和室友回来坐的竟然是同一位司机师傅的车。真是无巧不成书呢。


Mar. 12 2015 / Beijing / Lilies
别人送给别人的花。临时用矿泉水瓶做了一个花瓶给她们。花真是一种「放到哪里,哪里就有生机」的东西。

一点点温暖

下班回家到物业取快递,新购置的一砣空气净化器。哼哧哼哧从负一楼的物业把两砣箱子 (其中一砣大约是 60cm*40cm*20cm 的样子,另一砣小一些大概 30cm*30cm*15cm) 搬上一楼。距离家住的楼还有两百米的路程,望着前路的我,不免有些绝望。小区的路不平,又不能采取「死拖」策略。

我采取了旋转挪动的方式 (唉词汇太贫乏可能需要你多使用想象力)。大概是我挪动得实在太艰难,身边一位遛狗的男士实在看不下去了,走上前来说:「您这需要搬哪儿去啊?我来帮您吧。」切实体会到什么叫作「雪中送炭」。我抬头指了指不远处的楼说:「我住 6 栋,就在那儿。」心里琢磨他应该会帮我吧,唔,应该会吧,嗯,应该会的。

说着他搬起了重重的机器,朝前走去,回头嘱咐着身后的小沙皮:「高兴,高兴,跟上!」我说:「它叫高兴呀?」他说:「对。」我问:「多大啦?」他答:「两岁了。」一路走一路提醒着高兴别跟丢了。没走一会儿就到了,他说:「给你送楼梯间里吧。」我连声道谢。活泼的高兴以为自己到家了,直往电梯间跑。好心人一边转身离开一边说:「高兴,走,没到家呢。」

我想我会记住小区里这只叫做「高兴」的狗。因为高兴主人的热心,北京这座城市变得温暖了一些。

你怎么吃对我很重要

Processed with VSCOcam with f2 preset
Mar. 7 2015 / Aeon Mall, Changping District, Beijing / 大白「蔡」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3 月 7 号就变成了「女生节」。跟学妹和蔡妹一起吃饭,总觉得女生在一起才能算得一个真正的「女生节」。想着周六就不进城折腾了,于是选了一家位于昌平区回龙观永旺购物中心的餐厅,名叫「富金豚」,光听名字就觉得很有饱足感。永旺可真大,从外观看完全就是美国 Outlet 或者 Walmart, Target 的造型。进门后打了两个电话才找到餐厅的准确位置。

打第二个电话时,老板一边指路一边说是要出来迎我们。安稳坐下点完单,三人喝茶聊天等上菜。我们点了份猪排套餐,外加一些煮蔬菜、腌萝卜、凉豆腐之类的小菜。吃猪排的时候,老板走过来说先淋猪排酱汁,让酱汁多逗留一会儿渗透进肉里吃,口感会更好。凉豆腐上来的时候,服务生叮咛:「记得淋上旁边的酱汁喔,不然味道会很淡。」

过了一会儿,豆腐都快吃差不多了。服务生来添水的时候又嘱咐:「淋上酱汁更好吃喔。」我们表示是淋过了吃的,服务生回:「那是不是口感不好,看你们没吃完。」只好连声说我们只是尚没吃完,并不是不好吃。服务生又补充:「豆腐的酱汁是有加木鱼花酿的。」我们配合地感叹:「哇喔…」

又吃了一会儿,老板来问:「吃得怎么样呀?」忽然记起,在国内平价的餐厅里还真的很少听到来自老板的这个问题。唔,你怎么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用最佳的姿势达到最好的食用体验对我很重要。不论你喜不喜欢餐厅给予的额外叮嘱,但从老板和服务生的态度,至少你会知道:他们对自己做出来的料理,很在乎。

吃完了之后跟学妹和蔡妹一起逛了逛商场、聊了聊天。看到一家学生时期常逛的那种礼物饰品店,里面有卖假的蔬菜水果和花儿,于是就有了上面那张蔡妹洗菜图,特别居家、特别可爱。